八年前,也就是2010年我建住房,在建房的一旁是别人的,在他人的同意下我给他换下,(未签协议)修成了我家进出的一条公路。当他儿回来也未说什么,直到现在他儿子要反悔!请问我该怎么办?该不该还他的地?
2025-05-28 15:5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建造房屋时已经与他人达成了一项口头协议,即您将另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对方,并且对方同意让出一块土地以供您的房屋使用。 然而,即使有口头协议存在,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无条件地返还土地给对方。相反,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例如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如果您选择进行调解,请确保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如果调解失败,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口头协议的内容履行其义务并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在起诉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终,是否应该归还土地以及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应由您自己决定,并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和法律依据来做出决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