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我弟弟在2007年与前妻育有一子,2009年年初离异,女方放弃抚养权。我弟弟在2014年年底离开父母后从未与家里联系,离开四年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先后两次接到他被逮捕的通报(具体不是很清楚),最后一次是2017年6月,大兴刑警队与我联系称他涉及诈骗被刑拘需要与我了解一些情况,自此后再无消息。2009年他离异以来一直未对父母及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父母年事已高,无任何生活来源,一直由我来支付三人生活费及孩子的学杂费等。目前我一直无法联系到他,我需要通过怎样的手续才能获取孩子的抚养权?我想收养孩子应该怎么操作?我是北京户籍,弟弟和孩子是内蒙古户籍。
29天前首先,您需要确保自己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您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您的孩子的生活。 您必须有足够的家庭资源,比如房屋或其他财产,以便照顾孩子。 您必须证明您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与孩子的母亲协商,看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都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 关于收养孩子的问题,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三十周岁;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您还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关系一旦成立,收养人不得擅自解除收养关系。因此,在决定收养孩子之前,建议您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