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签了三年的劳务合同,但是我干了1年多,由于身体状况的原因,我有2个月没人上班了,但是公司给我寄来了解聘劳动合同书,请问我怎么维权?
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您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前未与您签订书面协议,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完整的离职证明和相关文件。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雇决定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工作文件等证据,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