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了,他一直许诺我会跟我结婚,一直拖着骗了我,到现在又不愿意跟我领结婚证了,还在我怀孕期间偷偷去相亲,我的孩子在这个月25号刚出生,他就想着要把孩子送人,请问他这样犯法吗?还有孩子的抚养费用他要怎么给,我想自己养,能给他要生活费吗?
27天前首先,您和您的男朋友之间的关系存在争议。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自愿且已登记结婚,则婚姻关系正式成立,并受法律保护。如果您已经怀孕并计划将孩子抚养成人,那么在法律上,您的孩子是您的合法财产。 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无论孩子是谁的孩子,其权利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等。 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由父母协商决定。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裁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官会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亲子关系等因素来做出公正判决。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保护好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