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定的一批袋子,对方没有给开具订单之类凭证,只是短信确定的,收到货后已给对方结款,没有开具收到条之类的凭证,17年9月份对方突然拿着订货单说还款没有给,想问一下对方的订货单具有法律效益吗?
2025-03-23 14:3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首先,您需要确认对方是否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利来要求您付款。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该订货单是真实的,并且您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对方有权要求您支付款项。 然而,如果对方声称的订货单并不真实,或者他们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可能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总之,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智,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