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到期了一个月了,但是我还没有转让出去!物业管理部门的人要我续交房租,我没有钱交了,物业就把门面收走了!但是我还有我的装修和阁楼啊!我有可能追回点装修款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如果您的租期已经到期但尚未结束,则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并享有使用权直至合同期限届满。在此期间,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并且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利保留其财产所有权。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没有及时将房产转让给新的承租人或支付租金,可能会面临房东收回房屋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房东进行协商,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您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并且房东决定收回房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恢复您的居住权,并获得赔偿。但是,请注意,这通常需要明确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合同中的条款或者有关租赁物的书面协议等。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房东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