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在一起三年多结婚两年有个一岁多女儿,现在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他叫我赔他名誉费该不该给,不该会承担法律责任吗,我跟他只是办了酒席没有结婚证
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与您的丈夫之间的关系并未构成婚姻关系。因此,不存在“名誉费”的概念。如果您和您的丈夫之间存在争议或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和平协商解决。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名誉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婚前协议中明确约定或在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时考虑,可能需要支付。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你们之间的具体协议来判断。 关于法律责任方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有欺诈、隐瞒等行为,一般不会涉及法律责任。但请注意,任何法律问题都需要详细调查并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 最后,无论您做出何种决定,请确保所有行动都是基于对自身权益的充分理解和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