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家是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的,以前分的地一共有7个人的,具体人员:男老祖(去世),女老祖(去世),奶奶(在老家,农业户口),爸爸(在老家,农业户口),叔叔(1988年接爷爷工作的班,户口在个旧,居民户口),大姨(嫁昆明,居民户口),小姨(嫁昆明,居民户口)。土地证上所有人的名字都有,爸爸是代表人。 2008年,叔叔去家里分地,爸爸分了一半给他,写了一张分家纸,土地证没分开。 2017年,叔叔回家卖地,爸爸不给卖,因为土地证没分开,怕以后国家要收回时出问题,现在爸爸不想分给叔叔了。 问题: 1.叔叔是否还享有土地使用支配权? 2.我家的情况可不可以打官司?胜算是多少?要怎么上诉?
8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家庭成员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进行相关调查以获取准确的答案。这不仅关系到您的权益保护,也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细节。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专业人士。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并可能协助您准备必要的文件和材料。 此外,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通常属于所有人,即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人。因此,在您父亲拒绝将土地分给叔叔的情况下,叔叔实际上仍享有土地的使用支配权。 至于诉讼事宜,具体情况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性质和当地法律法规。一般而言,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然而,为了获得最佳结果,建议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最后,希望您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