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不进行公开审理,高院不通知当事人到审理现场就进行审案,判决是否合法?法官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判决失去不公正,不公平法律充许吗?
2025-04-18 02:48关于您的疑问,我将为您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解释和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判案件,并且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有关的材料。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采取了保密措施,这可能是出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或者程序上的考量。然而,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司法公正的原则。因此,您所提到的情况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法官的责任在于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包括保证审判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如果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没有尽到职责,导致判决结果不公,那么这样的判决就会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此,如果您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法官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判决失去不公正”的说法,我认为这是不准确的。虽然有些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做出不公正的判决,但这并不代表所有情况都是如此。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相信并支持我们的司法体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公正司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