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于2008年买的我四叔的房子,当时我四叔和我爷爷奶奶在一起住,我爷爷已经死亡,我爷死后房子默认成我四叔的,因为我爸和我三叔一人一处宅基地,四叔最小,和爷爷一起住,后2008年四叔将房子卖给我爸,当时有合同和证人,我四叔把房子卖给了我爸后,我把把老房子拆了,于2008年底盖起了新房子,现在我奶奶快不行了,我三叔和我四叔让我奶奶立遗嘱,说老房子还有他们的一部分,一个西屋一个东屋,当时合同里写的是正屋,我想我一下,我家盖新房都10年了,这样再立遗嘱请问有效吗,农村没有房产证,
2024-09-28 17:27您的情况涉及到遗产继承和房屋建造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关于您父亲购买您四叔的房子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处分其土地使用权。因此,您父亲购买该房屋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至于您奶奶立遗嘱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自然死亡时,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但不影响其遗嘱的效力。如果您认为老房子里有您的份额,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权利。同时,由于您对房屋进行了翻建,也有可能影响到房屋的价值,这需要您和家人共同协商处理。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家人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便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