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关于我家房产问题咨询一下,我家兄弟姐妹4人,父亲名下公产房一套,55平米,市场价值180万,父亲07年去世,母亲老思想,在08年已经过户给大儿子了,让我们做了公证,当时大儿子口头说给姐妹二人一部分,(按照我家上一辈标准给),我们姐妹两就同意了,现在这套房子市场价180万,,他就不同意给我们钱了,请问我们想要回我们那部分,可以吗?
2024-10-10 07:07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的,而不是基于财产份额。因此,如果您的父母在生前没有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您,那么您没有权利要求他们给您留下房产。 其次,即使您和您的兄弟姐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需要证明您对房产有继承权; 需要证明您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这部分房产的价值; 需要证明您与哥哥姐姐的关系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规定。 由于您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继承权或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以及您与哥哥姐姐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因此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获得房产。 最后,如果您认为您应该得到应有的补偿,建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