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6号我在商场买了个沙发,他们给我送了一个17年的沙发来,我要求退,他们不给我退!这种情况可以退吗
2025-12-27 13:53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所以,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商家要求退还多支付的商品费,并且要求商家增加赔偿您三倍于商品价格的款项。同时,如果您认为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您可以进一步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