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别人看见他酒后倒车,撞坏他人大门及撞穿墙,当时没有报警事后才报,是否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且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那么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然而,在您提供的案例中,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只是在酒后驾驶时将大门口和墙壁撞坏了,并未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财产造成直接损害。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被告人并不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 此外,即使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但如果该结果并未发生,也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因为在刑法理论上,只有当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某种危害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时,才能构成故意犯罪。 综上所述,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被告人并不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