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住在农村,李明堂修建住房,在二楼楼坪浇灌混泥土时故请我们七人自带一配套机戒设备去给他混泥土制作,在途中吊机出现故障,我们的人在楼坪上落地受伤造股骨粉性骨折,请问这责任应该是谁承担请律师给我着详细解答,谢谢!
2024-09-06 17:1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吊车司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您和您的家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连带责任。 建议您及时就医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在参与任何活动前要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并注意自身健康状况,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