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2013年年底买一套期房,合同说2015年12月31号交房~由于开发商原因!去拿钥匙时发现没有合同中综合验收等证件~绿化也没有做~水也没有,所以拒绝拿钥匙!现在过交房日期两个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退房,我们有两家确定要起诉,另有一家还在考虑
2024-06-22 09:1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交付房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反了合同中关于交付房屋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缺少综合验收证件、绿化未完成、供水问题等。 在准备起诉之前,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需要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违约的证据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根据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有更多的业主面临同样的问题,联合起诉可能会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