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村里2003年给我家新增人口补人口地当时说是村里的承包地。种两年后村里人说是他们家的地而且他的绿本上有这块地,当时村长说这块土地不是和你姑娘的婆家换抽出来的吗?他说我姑娘婆家那一口人的地是她大姑姐的。所以就别地给了他。可是就在今年土地确权登记时我发现我被骗了,她大姑姐在1996年以前就出嫁了而且在她婆家分到了土地。我这地还能要回来吗?谢谢请回复。
2025-09-14 10:25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使用或者收益。因此,如果您的“新增人口”补耕地的土地是在1987年之前由集体组织分配给农户使用的,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归农户所有,而不是集体组织所有。 其次,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了解当地农村土地确权情况。 寻求法律帮助,聘请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诉讼。 收集证明材料,如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合同等文件,以支持您的主张。 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诉讼成本过高。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进行任何行动前,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