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第一次离婚是因为吸毒,现在我是他弟二任妻子,我起诉过一次又撤诉了,现在也是因为他吸毒想和他离婚,没任何财产纠纷。请问能离城不
2024-08-08 18:08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因为吸毒而导致与前妻的离婚,并且您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那么在没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您需要证明您是合法的妻子,并且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通常可以通过提供结婚证等有效证明来实现。 其次,由于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并被撤回,这意味着在当时的判决中,法院认为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破裂到足以支持离婚的程度。因此,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您仍然有资格提出离婚请求。 最后,关于财产纠纷的部分,如果您确实认为您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那么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明确提出这一诉求,并由法庭进行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通常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进行的,而不是依据一方是否有过错或违法行为来决定。 总之,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重新启动离婚程序以解决您的家庭纠纷,但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婚姻关系的不满,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出离婚请求。同时,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请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