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是自己谈的对象,离开父母嫁得好远,一开始我们感情都很好,偶尔也有吵架。从来没动手打过我。我们结婚已经七年了。就这两年动不动就动手打我。嫁给他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我和他一起挣钱盖房子。后来又攒钱买了车。我还为他打过很多小孩子,身体都没有以前好啦现在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如果离婚我该如何向他要赔偿?
2024-08-08 18:2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如果您与您的丈夫结婚时没有共同购买任何房产或汽车等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视为你们共同所有。 至于孩子抚养权和经济补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的照顾更为周到或者付出更多?其次,您是否愿意继续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能够提供经济支持?最后,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咨询师进行调解,以寻求更公平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尽量避免采取极端行为,如暴力等方式解决矛盾,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同时,也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