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新疆修建了一个电厂,承包的劳务带辅材,我们所干的活以干完,且老板也给我们算好帐,目前还欠我们280万未付。我们和老板签的合同是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现在的问题焦点是。这个电厂以经停建四年了,直今未发电,未验收这完全与我们施工方无关,是业主一家的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起诉能讨回农民工工资吗,谢谢。
2025-04-06 12:18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关于工程款的支付问题,由于您已经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且老板已经对您的工作进行了结算,因此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通常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时间内),老板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如果老板未能按时支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其次,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由于您已经完成了施工任务,而该电厂至今尚未开始发电或进行验收,那么可能存在一些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功能或安全性能,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再次,关于工程项目的停工状态,虽然该项目已停工四年,但并不意味着该工程的质量问题或合同违约行为是由您一方引起的。如果您认为该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或合同违约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最后,对于是否能够获得农民工工资,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