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珠海开了一间小小的麻将室,被抓的当晚有四个人打麻将,用的是牌子,打的是5块,没现金,抓到派出所以后强行从我身上抢了470元分为每个人100元,70元做为我抽水,打牌的拘留了3天,我拘留5天,请问派出所有没违规?我想告派出所,因为他们从我身上抢钱。
2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确实存在一些可能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赌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被警方认定为参与赌博并构成违法,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警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对您进行搜查和扣押财物(包括现金)的做法,可能存在不当之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对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实施强制措施,除非有紧急情况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因此,警方未经合法程序便对您进行搜查和扣押财物,可能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警察将查获的钱财分配给“每人100元”以及“70元用于抽水”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这涉及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是否合理使用罚款收入等问题。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或相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