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这边有一起车祸肇事者全责,当场死亡5人,3人重伤,有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医院抢救过来的1人是城镇居民户口,死亡的7人是农村户口,请问这7名死亡的受害者能获得城镇居民的死亡补偿金的标准吗?
2025-03-16 18: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此情况下,肇事者的雇主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城镇居民和农村户籍之间的区别,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或司法判例明确界定城镇居民与农村户籍之间的具体标准差异。通常而言,此类问题可能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受害人的实际居住地、家庭成员结构、社会经济状况等。然而,这些因素往往较为复杂且难以量化,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应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能够获得城镇居民死亡补偿金的标准。 总之,如果上述7名受害者中的部分人是城镇居民户口,则他们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城镇居民死亡补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权利的享有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最终能否获得该项补偿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