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员被当地交通部门扣压停班违法吗
21天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无明显过错,则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二、关于“超员”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旅客运输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如果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员的情况,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对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也有可能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超员的客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是否为违法行为以及如何应对,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建议当事人及时联系相关执法部门或法律顾问,获取更准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