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6月5日到北京招商会参加一个环球通达快递的招商会,加盟费是12万元,当时我交了6万元,觉得是集资成份大,所以第二天我还在北京就想退款,招商经理在合同上签了(系统对接运营合同生效)现在想找律师要回加盟费。
2024-06-25 20:5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6年6月5日参加的招商会并支付了6万元加盟费,之后您希望退款。招商经理在合同上签署了“系统对接运营合同生效”的字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条款**:首先需要查看您签署的合同中关于退款的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以及是否满足退款条件。 2. **合同效力**:招商经理签署的“系统对接运营合同生效”可能意味着合同已经生效,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签署情况来判断。 3. **合同解除**: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问题或有欺诈成分,您可能需要证明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这可能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如欺诈、胁迫等。 4. **证据收集**:收集所有与招商会、合同签署以及支付加盟费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支付凭证、与招商经理的沟通记录等。 5.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退款无果,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6. **律师咨询**: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请注意,法律问题通常需要具体分析,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前应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