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门面房一套(私人房)全额付款后十天,有合同,不卖了退我房款36万元,但是我要求对方赔偿我的损以及违约金,未达成共识。房子在遵义市习水县。
2024-06-25 20:2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已经全额付款购买了门面房,并且有合同作为交易的证明。如果卖方在交易完成后突然决定不卖,这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通常包括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通常由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您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您因信赖合同而放弃的其他机会、因重新寻找房产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