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蜗牛公寓公司租给了一位女士房间,然后日期是到19年4月11日,她前天将房间转租给了我,写的是702室,但实际上房子不是702室。今天11月8号。合同写的时间是11月11号,这份合同双方都有签字,请问这份合同法律上来说有效吗。
2026-01-03 14:10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涉及到房屋租赁和合同效力的问题。首先,您与蜗牛公寓公司的合同中约定的租期是从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11月11日,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指出了“702室”这一具体地址。因此,按照上述条款,您有权继续使用该房间直到合同结束日期(即2019年11月11日)。 然而,关于转租事宜,根据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出租人必须知道承租人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如果出租人不知道或者没有书面告知承租人,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因此,虽然您在转租时已经通知了蜗牛公寓公司,但考虑到转租涉及对原合同的变更,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鉴于此,建议您及时联系蜗牛公寓公司,确认合同的具体条款,了解是否有任何额外的条件或限制。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审查合同内容,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提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