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我女儿名下,我们要离婚,老公说房子有他一半,作为我女儿以后的生活,教育费,这样说对吗,他有权处理吗
2025-04-10 01:49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因此,即使房子在您的女儿名下,也不能视为该房产仅归您所有或仅归丈夫所有。 关于您女儿的教育费用和生活需求,这些通常被视为家庭成员的基本需求,并且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履行这部分责任,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被告提出的“他有权处理”这一说法,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当地的司法实践。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情况信息,以便我能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