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以前出售个人信息量刑标准。2017年5月刑拘,出卖个人信息获利11万,2018年4月28判决4年。按情节特别严重起诉的。这样是不是重了?按旧的出售个人信息标准是不是3年以下?
17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1号),在2017年6月前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情节轻微”作为定罪处罚的标准。因此,如果您的行为是在2017年6月之前实施的,并且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是否构成“情节特别严重”,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的数量和范围、犯罪手段的复杂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疑问,建议您向律师或法律顾问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