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我儿媳在我孙子出生刚满月就离家出走,现已失踪二年半,我儿子已向法院申请失踪,我的孙子就一直由我喂养 照管,现已二岁多。我想请律师帮助撤销儿媳对孩子的监护权,把监护权变更给我。我需要孩子的监护权。 我儿媳她一天都没有喂养照管孩子,根据民法通则,她没有尽监护人的责任,她都失踪二年多,如果不是我尽心尽力喂养孩子早活不下去。按民法通则,应该撤销她的监护权。孩子真正监护人是我。我儿子精神上有问题,实际他也不能照管孩子。孩子一切生活医疗费用都是我负担,我为什么不应该有监护权呢?
29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出的请求,您的陈述中包含了几个重要的事实和情况。 儿媳在孙子出生后离家出走,并且已经失踪了两年半,这表明她并没有履行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您的儿子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失踪宣告,这说明您对于孙子的抚养权是合法的,并且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孙子现在是由您照顾并抚养的,这意味着您对孙子的生活和教育负有主要的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然而,这个过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应当先与被申请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则不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您有权要求变更孙子的监护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并且愿意承担起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孙子的实际需求和利益,确保他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您决定寻求法律援助,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的选择。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并指导您如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请随时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