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半,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和,家庭矛盾,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家里现有一套70平小户型,结婚时只剩两年贷款了,现已还完。婚后一年买了一辆标志3008小汽车,目前存款二人加起来6万。现在想离婚,并且想争取抚养权,孩子1岁8个月。本人女,从事旅行社计调目前工资每月3500,男方IT工资每月税前16000。请问这种情况抚养权能给我吗?离婚后除了孩子,我能分到什么?
2025-04-26 06:3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平等的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对方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并且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等。由于您是女方,可能在抚养权方面占有优势。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与父亲分开居住、更频繁地与母亲见面等。 至于财产分割,法院将依据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情况来判断。对于车辆,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购买并登记在夫妻名下的,那么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对于存款,一般认为属于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您想要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