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上市的珠宝公司分店上班,合同签的是第三方个体,因为没有交住房公积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劳动局查了说合同公章显示的是个体不能仲裁,只能仲裁这家与我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上市公司,但是我跟上市公司没有合同,我入职8月没有工资单,只有一个银行转账流水,我是否可以按照没有劳动合同来要求赔偿?另外这份第三方合同有私自更改过的地方,有照片为证,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也没有给我,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要过来的,我在填写仲裁资料时是否需要提及这份合同,这份合同对我仲裁补偿有什么影响?
2025-07-30 04:35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首先,关于您的工作合同以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建议您直接联系该上市珠宝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并且符合劳动仲裁的规定,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仲裁。然而,如果劳动关系是在一家上市公司而非第三方个体下形成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至于您提到的“第三方合同”及私自在合同上修改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合同效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中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且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已经提供了这些修改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那么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原始交易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