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孩子爸爸分居已经快一年了,感情完全破裂,我现在自己带着孩子,他电话微信都把我拉黑了,也不给孩子一分钱抚养费。我现在想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做呢?谢谢(结婚证是在我的家乡内蒙古办的,他是广东佛山人,我是不是要回去广东起诉呢?)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婚姻和家庭的问题。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重要的是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对于您提出的离婚请求,建议您考虑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维持,您可以开始准备起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声明、子女情况说明等。 选择适当的法院。根据您和孩子的具体情况,选择一个与案件相关的法院进行诉讼。一般来说,如果被告居住地在原告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那么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提交诉讼文件。按照当地法院的要求,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然后提交至法院。 参加庭审。在开庭前,通常需要通知被告方参加庭审。如果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您出庭。 等待判决结果。一旦立案,法院将依法审理此案,最终做出判决。这可能涉及调解或判决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关于是否回老家起诉的问题,具体取决于您个人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您可以选择任何方便的地方提起诉讼,但考虑到距离等因素,可能会对案件的进展产生影响。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当地的司法程序和要求。 同时,提醒您注意隐私保护,避免在网络上公开个人信息,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