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买的房子,合同约定2012年年底交房,实际2014年交,没有任何形式通知过我们交房,是自己去看到的,现在我们想接房,售楼部的人都提供不出来网上说的两书一表。物业还说交房就需要补交物业费。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4-07-16 17:2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产权过户手续不完整。您购买的房子可能存在产权过户手续未完成的情况,导致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交接手续。 售楼部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售楼部可能没有及时更新关于房屋状态的信息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疏漏。 物业管理要求。由于房产交接涉及到物业管理费用的结算,因此可能会有物业管理方的要求。 面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检查产权状况。请专业人士检查您的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是否齐全,并确认是否有产权过户手续。 联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了解详情。直接联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询问房屋的状态以及需要进行哪些后续工作。同时,可以向他们提出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想法。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 最后,请务必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记录,以便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