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公司是做直销的,一共有六个人投股,可现在有三个人不做跑掉了,那个大股东现在要我们二个小股东跟你一起赔那些三个人不做的股份的钱,请问这样合理吗
2024-11-19 14:3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所有股东都同意继续执行原定计划,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继续投资或退出,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公司的最大股东,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其他股东的请求,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您可以考虑与剩下的两位股东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意见,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定运营。 请记住,维护公司的权益和声誉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量避免损害公司的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