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上了份健康险,只是当时身份证到期没办法给我老公投,我老公自己给自己投!当时代理人说第二年提前一个月变更,该享受优惠照样享受!可是今年她说没必要换了!!换了也不享受豁免权!还说当时她主管没理解好!给她说错!还説去年我就n能以投保人身份给我老公!!!只要有身份证号就行不用管有效期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该承担责任???如果我退效,能退全款??
2024-11-19 13:54首先,您提到的健康保险条款可能包含了一些不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对合同条款的理解。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误解或不公正对待的情况,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质疑并要求澄清合同中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应尽到告知义务,确保客户充分了解其权利和责任。 对于您的具体问题,建议您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重新考虑保险合同的内容。如果保险公司坚持原定政策,您有权选择退保或要求退还全部保费。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合同条款来判断。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