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打了张欠条是在我们离婚的前一年2007年,我怀疑那张欠条是近一年2015年能申请鉴定吗
2024-10-24 06:05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欠条是否可以进行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对于遗失或毁损的证据,如债务人出具的欠条等,在诉讼中可能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其真实性。不过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欠条在2015年前被遗失或者被损坏,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此,如果您认为这张欠条可能是近一年(即2015年)所写,并且在此期间对您的权益造成了影响,您可以考虑在提起诉讼时提交该欠条作为证据的一部分。但请注意,具体的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为准。 同时,建议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为之前,首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