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婆在物业攸保洁工作,在工作时间突然间晕倒,去医院检查脑部有个瘤破裂导致脑出血,经过手术,现在病人瘫痪不能讲话,公司给开四个月工资,解除劳务合同这样合理吗,公司有没有义务补偿医药费?
2017-12-11 12:51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