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在单位工作27年,第一份合同是2006年到2016年,第二份合同是2016年6月到2017年5月,现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续签,我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单位只给2008年1月到2017年5月的经济补偿金,我不服,法院维持原判,理由何在?
回答数:600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834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61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