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哥嫂因为婚后性格不合等原因离婚,在离婚前因为我家拆迁,故将所有家具寄存在嫂子娘家,所有家具、家电均为婚前财产,寄存时没有任何手续。之后二人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正式离婚,但家具仍然寄存。后我家人去拉家具时,女方家自离婚后锁家门半月,不返还家具,经咨询,我家无法起诉拉回属于我俩的家具,现请教,该怎样才能拿回我家东西?注:附件中原告为嫂子,被告为哥哥
2025-02-27 10:1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婚姻关系中的争议和财产归属问题。首先,关于家具的寄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并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些家具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家具是婚前财产,也需要考虑是否需要通过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其次,关于家具的返还,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了家具的归属问题,则按照协议处理即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与嫂子沟通,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协商家具的存放地点或者赔偿金额等。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嫂子返还家具。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嫂子必须返还家具,您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直接扣押或拍卖嫂子的财产来实现。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收据、照片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庭作为支持材料。同时,考虑到家庭纠纷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建议尽量避免使用过激语言或行为,以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