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单位租房,付了一年的房租和订金,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要退租,房租还有半年到期,单位拒绝退还剩余租金,这样合理么?
17天前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出租人通常有义务退还剩余的租金。 首先,您应该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条款,那么您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 其次,即使您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出租人也有权保留一部分作为押金或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您的权益。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该及时处理此事,以免影响到您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