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但现在不满三十天,我可以申请辞职吗?
2025-10-18 02: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符合上述条件,有权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劳动者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的解约权利。建议您与您的雇主沟通,了解具体的解约条款和程序。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劳动法的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