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今年22岁在黑龙江省泰来县97年十月出生 按国家制度98年按人口划分土地 由于当时父母离婚长期闹矛盾的情况下 我被法院判给了母亲 自此于98年随母亲来到了龙江县 当时我于母亲的户口并没有变动一直在泰来县 1999年11月母亲才将我的户口迁至龙江县 但是聪明的父亲并没有将泰来的户口销毁 母亲与父亲也没有争夺回土地 如今我与母亲想要回属于我们的人口地请问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对于父亲霸占土地21年至今不愿归还的律法
2025-05-27 13: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其户籍所在地视为经常居住地。因此,即使您和您的母亲户口没有迁移,但您一直生活在龙江县,并且该地区是您和您的母亲共同居住的地方,那么龙江县可以被视为您的经常居住地。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父亲归还土地,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归还土地。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