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我和同事开车在长抚高速靖宇出口遇到交警检查,同事出示驾驶后交警发现驾照已过期4个月未换证,同事再三解释工作忙忘记更换了,在说交警部门也没有通知提醒过改换证了,但交警说我们交通部门没有通知提醒的义务并强行开出罚款1000元,拘留15天的通知单,我们再三道歉请求从轻处罚,交警说可以请示领导免行政拘留,但罚款必须交,并告知我们可以第二天去靖宇交警接受处罚,我们也接受了。但第二天前去交罚款时交警队又说不拘留可以,但必须再补交2000元罚款才行,无奈同事一共交了3000元罚款,咨询一下这样合法吗
2024-10-13 20:3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同事因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换导致被罚款和拘留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缴纳罚款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对于非故意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如驾驶证到期未及时更换,一般不会直接进行行政处罚,而是会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及时更换驾驶证,且该违法行为并未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则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如果您和同事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故意违规,且不存在严重的法律责任,那么可能无需承担全部的罚款责任。 其次,关于拘留期限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逾期未换证或者未年审的车辆驾驶员实施暂时扣留措施,但通常情况下,这种措施是临时性的,而非长期的。如果交警部门坚持要求继续执行拘留措施,那么应当考虑是否存在合理的理由,例如是否已经向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说明和解释的机会等。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再次支付罚款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情形,否则个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如果交警部门确实存在强制要求重复缴纳罚款的情形,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据此寻求法律救济。 综上所述,建议您和同事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