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问的是工人在工厂上班已经两年多,现今想辞职,厂方不放人该怎么办?就是因为管理人员不给签字,无法申请!谢谢你们给于答复!
回答数:988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的单位不同意您离职,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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