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在3月28号由于车玻璃被砸 在辖区派出所报案做了笔录,当时派出所民警说要求车主做笔录所以我就去了 我老公没去。民警也没有要求他去 就在昨晚6月7号晚上 两个便衣刑警出现在我家 带走了我的老公 问其原因 人家只说 不用问 跟我走就行了 出门就带上了手铐 当时我四岁的儿子还在场 当时脑子里一片混乱 我带着儿子找到了派出所 中途老公手机打来电话 问我记得当时车玻璃被砸报案那天是几号 人家大概意思就是他是嫌疑人 审了有四个小时出来了 原因是刑警搞错了车上的指纹 所以认为他是犯罪分子 第二天 我老公整个手没我了知觉 整个右手都是手铐的黑紫色印 这个情况可以申诉吗
17天前您的案件涉及刑事指控,因此必须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建议。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刑事辩护律师或法律顾问寻求帮助,并告知他们您的情况。 如果您的丈夫已经被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您可以请求警方提供一份正式的指控书副本。这将有助于证明你的无辜,并且可以作为证据支持你对这个指控的反驳。 您可能需要收集关于警察行动的视频记录、监控录像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便能够更好地了解事件发生的细节。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和程序,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强烈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最准确和合适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