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年和我爱人离婚,没有办过结婚手续。孩子现在22了,还能要抚养费吗
2024-12-24 14: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如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已育有一子,并在子女成年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取决于实际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已达成协议并执行,则无需再支付抚养费;其次,如果一方有经济能力且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则可考虑适当支付抚养费;最后,若子女成年后不再需要抚养,则不需支付抚养费。 然而,在实践中,具体情况复杂多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直接向法院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