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签好了,定金付过了;第二笔钱合同上写的是4月15日之前付。但是现在我把自己住的房子卖了筹集的钱要付我买的这套房子,但是房东让我先给他钱,他把房产证拿出来再给我办理过户。(房产证在银行,还有一些贷款没还掉)关键后来了解到他的房子现在被4家给保全了,他欠别人钱。他目前让我全款给他,他再把房子解封给我过户。他现在说的话没有可信度,我就不敢冒险。目前的状况是第一:我想按照合同走,他不给我办理过户,想全款;第二:他拖着一会一个主意也不说不卖,也不说给我办理,拖的我们没地方住。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解约,我好购买房子?我提出解约要赔偿他吗?
17天前首先,您需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在特定日期前支付款项,则应严格遵守该规定。 其次,在您无法确定对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尽快与对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分析情况,并提供法律建议。 如果情况严重或可能对您造成重大损失,请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关于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提出的条件以及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而对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义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进行计算。 最后,考虑到双方都有各自的困难和压力,尽量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合理评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助于达成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