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09年结婚,最近感情有点不合,到不确定是否分开,近期我的父母准备全款出资给我购买一套住房,因为房产证写我名字比写我父母的便宜一部分钱,但是这个房子我想做为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如果父母出资写我名下,是否为我个人财产,需要我们准备什么证据保留?现在他不会去做公证证明我父母出资,如果离婚,有没有可能被他分割?
2024-09-07 23:14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则该房屋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父亲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项,该房依然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为了确保这一点,您可以要求父亲出具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其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并且同意该房屋归您一人所有。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将来发生争议。例如,您可以与丈夫签订一个协议,明确规定你们之间的财产归属和处理方式。 如果您确实无法获得您丈夫的同意或合作,那么您可能会面临将部分或全部房屋产权留给您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制定相应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