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浦江县南部水晶园区把厂房租给 法人代表 张平,张平又转租一部分给 柯昌卫,柯昌卫又转租一部分给 我。 法人代表张平跑路,欠下园区电费、工人工资,园区关水关电,不让我生产了。我每个月水电费都交给柯昌卫。现在我要搬出园区,但园区因法人代表张平欠水电费,不让我搬,说他们只认法人代表,让我去找法人代表张平。我又找不到法人代表 张平。 再说我水电费每次都是交给 柯昌卫的。现在我是找柯昌卫?还是找法人代表 张平?还是找南部园区管委会?还是报警?还是找镇府部门?
15天前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尽快与园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寻求园区管理人员的帮助,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尝试解决问题。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园区已经停止供电并拒绝对外供水,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如申请强制执行等。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证据,依法维权。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