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员联名要求村支部换届,因支部任期未到这样合法吗?
2025-03-30 19:29《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根据上述规定,《党章》对党支部的任期有明确规定,并没有明确指出支部任期必须是3年或者4年,更没有提到“任期未满”的情况。因此,如果村民认为村支部存在不称职的情况,可以向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采取未经组织程序就进行换届选举的方式。同时,村委会应当依法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