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B借钱但B没有B就向C借然后再借给A,但是A向C打了借条,事后A把钱还给了B,后来找不到B了,C就拿着欠条找A,A应该怎么办
2024-07-30 15:15在您提供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主张撤销或者变更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权人(即B)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债务人(即A),并且A已经偿还了借款,那么债权人(B)不得再要求A返还借款。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B)仍然有权主张其债权,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A)偿还借款。此外,如果债权人(B)能够证明债务人(A)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则债权人(B)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该借款合同。 因此,建议债权人(B)首先与债务人(A)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应尽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债务人在处理借贷业务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